江苏将停售国六标准以下车用汽柴油

江苏省政府公布了关于推广使用国六标准车用汽柴油的通告:2018年10月1日零时起,南京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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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江苏省政府公布了关于推广使用国六标准车用汽柴油的通告:2018年10月1日零时起,南京等行政区域内的加油站(点)开始销售国六标准车用汽油,全省行政区域内的加油站(点)停止销售普通柴油和低于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油、车用乙醇汽油和车用柴油。

通告明确,自2018年10月1日零时起,在南京、无锡、常州、苏州、南通、扬州、镇江、泰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加油站(点)销售国六标准车用汽油,在徐州、连云港、淮安、盐城、宿迁市行政区域内的加油站(点)销售国六标准车用乙醇汽油,全省行政区域内的加油站(点)销售国六标准车用柴油,停止销售普通柴油和低于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油、车用乙醇汽油和车用柴油。

    通告要求,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9月30日止,为成品油经营企业的油品置换和标识更新期。各单位在完成油品置换后,在立式招牌、加油机、购销发票和提货单的汽油、乙醇汽油名称后加注“(ⅥA)”字样,在柴油名称后加注“(Ⅵ)”字样。